中共陇南市武都区委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
关于表彰捐资助学先进单位的决定
区委发﹝2011﹞18号
近年来,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关心支持我区教育事业发展,尤其是实施灾后恢复重建以来,区内外许多企事业单位发扬“一方有难,八方支援”的传统美德,为我区灾后学校恢复重建慷慨解囊,奉献爱心,涌现出了一批捐资助学的先进集体,在全区上下产生了积极影响。
为继续鼓励和提倡社会力量关心教育、支持教育,进一步弘扬捐资助学的良好风尚,加快改善我区基础教育办学条件,区委、区政府研究决定,对兰州军区等20个捐资助学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,各颁发“光荣匾”一面。
区委、区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继续发扬爱心,一如既往地关心、支持我区教育,为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。同时,号召全区社会各界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,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活动,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关心、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和良好环境,为推进我区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,构建武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。
附件:陇南市武都区2010年捐资助学先进集体名单
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
主题词:表彰 捐资助学 先进集体 决定
印发:各乡镇党委、政府,区直各单位,相关企业
抄送:区人大、区政协
中共陇南市武都区委办公室 2011年3月11日印发
存档(二)共印130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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